政策:2018年度深圳市中小企业参加电子展展会补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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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企业:

为进一步促进民营及中小企业规范发展,提升发展质量和综合竞争力,增强民营及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,鼓励和扶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做大做强。重点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市场开拓,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自行参加的各类经贸科技类展会,开拓国内市场,对其展位费给予补贴。具体补贴方案如下:

 

资助标准及资助方式

1、企业国内市场开拓资助项目:对民营及中小企业参加的(不含以市政府名义组团的展会)符合条件的展会项目按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给予最高50%的补贴,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额50万元。

2、资助方式:无偿资助,自愿申报、专家评审(如有需要)、专项审计、社会公示、审批机关审定。

 

申报企业国内市场开拓资助项目的条件

1.项目单位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(含深汕特别合作区)依法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并,且成立时间1年以上;

2.项目单位自行参加了《深圳市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目录》(该目录将在6月初市中小企业服务署网站公布,目录所涵盖的展会时间为: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)内展会的;

3.项目单位参加的列入《深圳市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目录》内的展位费用累计不低于2万元;

4.凡以市政府名义组团参加的国内经贸科技类展会,不在本资助计划资助范围之列。

 

申请材料

1.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(以下简称市经贸信息委)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://zj.szjmxxw.gov.cn/sfwweb/ 在线填报《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申请书》,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;

2.项目单位提交营业执照(副本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(国税及地税)、2017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(营业执照印有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”的,可免交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)(复印件,加盖申请单位公章);

3.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(复印件,加盖申请单位公章,验原件);

4.社保部门提供的2017年度12月份缴纳社保职工人数证明(含子公司、分公司)。

5.与组展方(主办或承办机构)签定租用展位的合同复印件(无需验原件,留待审计环节核对);

6.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,包括:发票、会计记账凭证、银行付款凭证、银行对帐单等(具体发票、付款凭证等材料无需验原件,留待审计环节核对);

7.企业参展现场照片(要求4R或4D彩印冲洗,照片清晰,必须能体现出整个展位全貌及参展公司名称或企业标识等);

8.国家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数据填报联系方式回执(此表在市中小企业服务署网站相关通知中下载)。

以上材料均需按资金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文档(PDF格式、WORD格式或EXCEL格式),提交纸质材料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,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;一式两份,A4纸正反面打印/复印,非空白页(含封面)需连续编写页码,按申请材料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(胶装)。

 

申请表格

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,申请人登录市经贸信息委财政专项资金系统http://zj.szjmxxw.gov.cn/sfwweb/  在线填报。

 

申请受理机关

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(市中小企业服务署)。

 

受理时间

1.网上填报受理时间: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29日 17:00(注: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,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)。

2.书面材料受理时间: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20日 17:00。

 

申请决定机关

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。

 

申请流程

市经贸信息委(市中小企业服务署)发布指南——申请单位网上申请——申请单位向市中小企业服务署提交申请材料——市中小企业服务署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——专家评审(如需要)——专项审计(如需要)——市中小企业服务署核定资助金额——市财政委复核——社会公示——市经贸信息委会下达资助计划——申请单位提交拨付资金有关资料——拨付资助资金。

 

办理时限

每年一至两批,成批处理。一批180个工作日。

 

证件及有效期限

证件:资金下达文件。

有效期限: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,到市中小企业服务署办理资金拨付手续。

 

证件的法律效力

申请单位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。

 

收费

无。

 

年审或年检

无年审。

 

注意事项

申报单位提交的财务、人员、资质等数据应真实有效,并与报送统计、税务部门相关数据一致,在审核过程中,如果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出现较大误差的,将列为“不诚信企业”,且三年或五年内不得申报财政资助。

 

受理时间及地点

咨询电话:88101173(技术支持);82975860吴先生;83052049杨先生(业务咨询)。

受理地点: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。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szsmb.gov.cn/Szsmb/C/bc07eed8-8a53-4cf8-8c26-69e1d386aa2c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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